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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报
以“消灾”为名诈骗老人 犯罪团伙被判刑
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:2026-10-29 11:21:04

近日,西区法院审结一起以“消灾解难”为幌子、流窜多地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,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获刑。

法院审理查明,2026年1月至2月期间,陈某佰、廖某祥、周某、彭某荣、周某林、陈某华伙同另一名团伙成员结成诈骗团伙,分工协作、跨区域流窜作案。团伙先后在西昌市以及我市东区、西区、仁和区、盐边县等地物色作案目标,专挑防范意识薄弱的老年人下手。

专盯老人搭讪

专盯老人搭讪。图片由AI生成

该诈骗套路极具迷惑性。团伙成员分工协作,有人上前搭讪老人,打探被害人姓氏、家庭情况等隐私信息;有人负责放哨望风;有人扮演“神医”“大师”。打探到信息后,同伙刻意制造偶遇,由引路人向老人引荐“大师”,再将老人带到僻静地点。“大师”与同伙一唱一和,精准说出老人家中情况获取信任,继而编造老人有“血光之灾”等谎言恐吓受害人,并谎称可以通过做法事消灾,哄骗老人拿出现金“破财挡灾”。除去车辆油费,诈骗所得钱款由当场参与人员平分。该团伙先后对10余名老年人实施诈骗,骗取8名被害人养老钱共计2万多元。

假冒大师流窜作案

假冒“大师”流窜作案。图片由AI生成

西区法院审理认为,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该案系结伙作案,团伙分工清晰、跨区域流窜行骗,作案对象专门指向辨别能力较弱的老年人。养老积蓄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,侵害老年群体财产权益,社会危害性突出,法院依法对6人从重处罚。

近日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;同时责令共同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。另一名被告人现已自首到案,法院已立案审理。

及时报警维权。图片由AI生成

“所谓算命消灾、破财挡灾,全是骗子设下的圈套。”该案承办法官提醒,这类诈骗分子正是抓住部分老年人迷信思想重、心理脆弱、警惕性不足的弱点实施侵害。老年朋友切勿轻信街头偶遇的“神医”“大师”,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家庭信息;遇到有人以消灾为名索要现金,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子女核实。一旦遭遇类似骗局,不要自认倒霉,要及时报警、留存证据。

法官呼吁,守护好老年人的“养老钱”,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。子女要多陪伴长辈,常态化做好反诈提醒;社区、相关单位也要持续深化养老反诈普法宣传,凝聚共治合力,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,让养老诈骗无处藏身,守护老年群体财产安全,筑牢敬老护老法治防线。


记者: 周越
通讯员: 石琳 余羚艺
编辑: 杨正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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