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装修房子可提取公积金、缴纳物业费能支取账户余额、全款购房提取时限延长、异地购房提取享受同等便利、二手房交易实现“带押过户”……9月9日,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五项优化调整政策,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,降低群众住房消费负担,政策将于2026年9月20日正式实施。
据悉,此次调整优化立足群众住房全周期实际需求,既关乎购房置业,也兼顾装修、缴物业费等事情,把“沉睡”在账户里的公积金,更多转化为老百姓看得见、用得上的民生实惠。

仁和区普达航拍图。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谭浩/摄
装修自住住房,不少工薪家庭要一次性拿出不小的开支。新政明确,缴存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,对本市自有住房开展装修,凭装修或建材购买发票,开票起1年内,夫妻双方可申请一次公积金提取。一个家庭仅限一套住房享受该政策,提取总额不高于实际装修支出,最高可达14万元。
物业费年年要缴,新政把这项日常居住支出纳入提取范围。缴存家庭每一个自然年度,(可就1套自住住房的缴费发票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物业费支出,年度最高提取额为5000元)。已经缴纳的2026年度物业费,9月20日之后同样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,让公积金服务延伸到日常居住环节。
针对全款购房群体,提取条件迎来放宽。以往全款购房提取公积金有时间限制,新政将提取窗口期放宽至购房之后5年。购房人本人和配偶,同在本地缴存公积金的子女、父母,每年各提取一次个人账户余额,一家人合力支持安家置业,所有参与人提取的总金额,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,家庭互助提取,进一步激活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的使用效能。
异地工作安家,公积金政策红利不再受地域局限。过去,同一套住房既提取首付款、又办理还贷提取,仅限攀枝花本市购房。本次政策将该权益拓展到异地购房。缴存家庭异地买自住住房,既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,后续偿还房贷还能每年办理还贷提取,提取总额控制在首付款与已还贷款本息总和之内,便利在外置业的攀枝花缴存职工,助力人口流动背景下的家庭安居。
二手房交易“带押过户”正式落地,破解过去买卖二手房,卖方要自筹资金结清贷款才能过户的痛点。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市民,购买本市还没有结清贷款的二手房,不用卖方提前还清贷款、解除抵押,就可以同步完成交易过户、顺位抵押、发放新贷、结清原有贷款整套流程。这一模式省去垫资环节,压缩交易周期,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,更好活跃存量房市场。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政策优化,坚持问题导向,回应群众高频诉求,推动公积金从侧重购房贷款,转向覆盖购房、装修、居住运维等多场景的综合住房保障工具。下一步,我市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,确保惠民新政平稳落地,把制度红利切实送到缴存群众手中。